响水县城市规划和市容监察大队 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简章
因城市管理工作需要,经研究同意,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原则
坚持德才兼备、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,贯彻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。
二、招聘名额
男性市容管理员10名。
三、招聘条件
1.政治素质好,遵纪守法,作风正派,责任心强,无违法犯罪记录,行政辞退、开除记录。
2.男性市容管理员,本县户籍,年龄25周岁以上、30周岁以下,身高1.70米以上,身体健康、无生理缺陷、无纹身、体形端正,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,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,法律专业、退伍军人优先录取,(年龄可放宽至35岁);
3.能适应室外工作,事业心、责任心强。
四、招聘程序和方法
(一)报名与资格审查
1.报名。应聘人员携带户口簿、身份证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、2张近期2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,于6月19日至6月23日到县城市规划和市容监察大队(地点:县双园路100号(开发区老管委会三楼办公室))报名,填写报名登记表。
2.资格审查。应聘人员报名后,由招聘单位先进行资格审查。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,凭本人身份证到县城市规划和市容监察大队领取准考证(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)。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,一经查实,即取消考试、聘用资格。
(二)考试及体检
1.面试:满分100分。面试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2.体检:体检有不合格的在符合条件对象中依次递补。
(三)政审
对政审对象的政治思想、道德品质、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政审。
(四)聘用管理
新录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,试用期内,对不胜任工作的岗位人员予以辞退。试用合格后实行一年一聘。正式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年薪3.2万元(含五金),五金保险按相关规定统一交纳。(以上招聘内容解释权归大队法制办)
五、其他事项
联系电话0515-86888117,本简章由响水县城市规划和市容监察大队解释。
响水县城市规划和市容监察大队
二零一七年六月十六日